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吴怡
近期,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下称“14号文”)中关于住房体系的新表述,引发了热烈讨论,也被业内人士解读为“新房改方案”。
14号文提出,要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重点针对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政府引进人才以及户籍无房“夹心层”,按保本微利原则配售。这种方式,与新加坡组屋建设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种“新加坡模式”的房改方式到了中国能适应吗?新一轮“房改”又会产生什么影响?
政策:探索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
从高周转模式到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这30年的房地产可谓是经历了三个阶段,经营逻辑也从以开发为主转向开发与经营并重。
1998年以前,我国实行的是住房实物分配制度,国家将土地直接分给各单位,单位再分给职工;1998年下半年开始,实行住房分配的货币化改革,“20多年间出现了10万家房地产商”;2002年,推出土地招挂拍制度,房地产商通过国有土地储备中心拿地。
记者注意到,此次“新房改”的内容,将重点放在了“保障性住房”,明确了两大目标,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二是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房地产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同时,“14号文”还明确,以需定建,支持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率先探索实践,具备条件的城市要加快推进,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做好政策和项目储备。商品住房库存大的城市,可改建或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盘活闲置土地和房屋,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
按照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目前城区人口超过300万的城市共35个,这些城市将成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先行试点,长沙就在其中。
借鉴:建立类似“新加坡”租屋建设经验
“14号文”一经发布,不少人认为这是借鉴了“新加坡模式”,即住房市场和保障体系双循环的新格局新模式。
什么是新加坡租屋模式?简单来说就是政府出面组织专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公共住房,也叫“组屋”,然后再低价卖给民众。它强调了政府在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作用,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市场自我调节的能力。在这一模式下,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将会减小,市场更加稳定,消费者在购房时也会感到更加安心。
而根据新加坡租屋模式,住房面积方面,新加坡最小面积的二房式灵活组屋仅有36平方米,三房式组屋布局面积也仅有60—65平方米;建筑方面,组屋外立面多采用物美价廉的涂料,较少使用贴面砖等材料;配套设施方面,多数组屋临街而建,不设小区围墙,公共空间多以“底层架空”“屋顶平台”“交往走廊”等方式提供。
在价格方面,新加坡组屋从单价到面积,全方位与人均收入挂钩。90%的人能够买得起三房户型,70%的人能买得起四房户型。通常情况下,三房户型是个人年收入的3倍,四房户型是两个人年收入的2倍左右。一般情况下,年轻人工作几年时间,靠积蓄就能买得起一套房,而且购房支出占新加坡人收入的比例常年低于25%。
让低收入人群能分享到市场和城镇化的红利
从高周转的香港模式到如今的新加坡模式,对于房地产市场而言,这意味着什么?又会带来何种影响?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从新一轮房改的内容来看,无房者都可以申请,主要覆盖三类人群,一是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工薪阶层,二是新就业的大学生和各类创业人群,三是无房的户籍夹心人群,“保障性住房房源是以成本价建设和供应,国有企业承担建设和销售。目的是满足作为需求主体的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的需求,彻底解决供需错配的问题,让这部分人群能够分享到房地产市场和城镇化的红利。”
“此轮‘新房改’与‘十四五规划’基本一致,有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本次改革将让长沙楼市走向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新加坡’模式。”湖南中原董事总经理胡治钢认为,新“房改”在保障部分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的前提下,也给予了高收入人群一定的活跃空间,使市场情绪有望提振,从而加速全国房地产板块的修复。
湖南世联知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14号文”为未来房地产市场发展指导方向,既借鉴了新加坡模式,但又不完全照搬新加坡模式,一定会有中国的特色,“保障房的地位不断提升,将来的房地产格局将变成‘保障房和商品房’双轨制运行。以深圳为例,未来的深圳的住房结构中40%是商品房,高达60%是保障性住房。”
长沙一房企负责人表示,新加坡的住房模式在公共住房供应、购房补贴、公共设施和服务等方面具有值得学习的经验,“作为试点城市,长沙未来也将有序推行,届保障性住房在住房总供给中的比例将提升,商品房也将重新回归金融属性,更多高品质住宅也将涌现。但是城中村住房绝大部分改造为保障性的租赁住房,改造任务是比较繁重的。”
(一审:蒋俊 二审:王亚奇 三审:禹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