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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44台 岳阳市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成效显著
日期:2024-10-29 15:54

华声在线10月29日讯(通讯员 赵立文)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省运管局及岳阳市政府开展交通运输“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切实维护岳阳市道路运输客运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10月23日,岳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集道路运政执法大队、岳阳楼大队联合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市交警支队、市火车站地区综合执法支队等,在市火车站、高铁站及城区重点路段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市场“打非治违”联合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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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此次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市场“打非治违”联合整治行动自10月14日开始至11月13日止。整治重点为:营转非大客车、面的车以及“商务车”、私家车等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行为;班线客运车辆站外上下客、出租车乱停乱靠、喊客拉客等违规行为;出租车、网约车变相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行为;非法从事出租车、网约车经营的行为;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营运行为、非法从事学生研学运输经营行为。整治重点区域为:各县市区中心城区客货运枢纽(场站)、旅游集散中心、学校、医院、广场路段,尤其是火车站、高铁站、机场、客运站、高速公路收费站路口周边区域等。整治重点线路为:岳阳至华容、岳阳至南县、岳阳至监利、岳阳至石首、岳阳至公安、岳阳至洪湖、岳阳至通城、岳阳至临湘、岳阳至平江、岳阳至云溪、岳阳至荣家湾等。

当日9时40分许,支队道路运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王珂、刘洋等正在岳阳火车站路段巡查,发现一台湘F3B21X车辆正在下客,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车驾驶员刘某在湖北通城搭载两名乘客到岳阳火车站,到达目的地后收取乘客车费120元(微信支付,每人60元),因驾驶员刘某涉嫌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执法人员当即予以查扣。中午12时52分,道路运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市高铁东站依法实施执法监督检查时,查获王某涉嫌驾驶湘FD1018X车辆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据驾驶员王某交待,自己驾驶湘FD1018X车辆在湖北省监利县白螺接到乘客送至岳阳市火车东站,一名乘客微信支付30元,另一名乘客现金支付30元,共计60元乘车费用,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

与此同时,支队岳阳楼大队出动精干执法力量,在市火车站、洞庭汽车站、五里牌中心站等旅客运输重点路段开展打非治违整治行动。下午1时30分,执法人员分别查获岳阳至湘阴、岳阳至洪湖未持有安检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客运包车各一台。当日,联合执法队出动执法人员60人,执法车辆12台,检查车辆120台次,查获违规车辆7台,整治成效显著。

据悉,今年以来,岳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市城区先后多次组织开展了“春晖”“尖刀”等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密切与市巡特警支队、市交警支队、省高警局岳阳支队、火车站地区综合执法支队等部门联勤联动,利用电子警察系统和信息平台,实行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形成了合力。今年初至目前,岳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4700人次,执法车辆1000余台次,开展执法行动100余次,查处市城区非法经营小汽车达244台次,其中非法营运网约车达164台次,确保了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平稳有序。

(一审:谢振华 二审:邓望军 三审: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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