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讯(通讯员 李先平)4月1日,桂阳县召开十八届县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传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法规和文件,研究全县贯彻落实意见。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志强主持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县直行政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建国介绍了3个涉企执法检查法规文件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汇报了全县前期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会议强调,全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入企执法检查质效,助力企业投资放心、经营安心、办事省心、创业专心,进一步擦亮“身在桂阳、办事不难”的亮丽名片,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此项工作:
一是转变执法理念。全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和法规,按照中省市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推行“721”工作法,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新型执法模式。在行政检查领域落实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监管机制,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
二是提升执法和执法监督能力素质。各执法部门应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专题培训工作,确保年度课时总数达标(60课时以上)。特别是个别乡镇、街道有执法队长却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个别县直执法部门存在无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情况,急需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学习,尽快考取行政执法资格证。同时,各执法机关必须明确负责执法监督和法制审核的机构,配齐执法监督人员。
三是全面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加强计划控制,杜绝上下级部门之间、部门之间、部门内各股室各自为政,开展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无必要的现场检查。全面落实扫码入企制度,规范进行执法检查。严格控制异地检查、专项检查,坚决杜绝“一人生病,大家吃药”的全覆盖、无差别检查。
四是强化涉企行政检查监督。对落实涉企执法检查相关规定不力、触犯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规定的“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以及存在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规定的追责问责“十七种情形”的行为和情况,坚决严肃问责。
(一审:肖晴岚 二审:卢小伟 三审:刘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