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高桥镇:党建引领筑牢森林“防火墙”
日期:2024-09-25 17:38
(通讯员 何伦)“乡亲们,最近天气炎热干燥,严禁野外用火”,近期,新宁县高桥镇各个村落、院落到处可见穿着红色马甲党员干部的身影。高桥镇坚持党建引领,全面落实护林防火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多措并举筑牢森林“防火墙”。
当好“宣传员”,让森林防火家家互晓。制定《高桥镇2024年森林防灭火方案》,通过会议宣传、网络宣传、其他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分别召开森林防灭火专题会议和森林防灭火院落座谈会。森林防灭火专题会议要求党员和“片组邻”“三长”参加,各片片长要亲自主持,重点是宣传和传达森林防灭火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森林防火院落座谈会由驻村干部到所驻村的各院落组织召开,重点宣传森林防灭火相关政策和签订承诺书,要求不漏一院,不漏一人。
当好“监督员”,让森林防火户户遵守。组建镇村两级党员带队的志愿巡查小分队,在易燃天气,小分队人员不定期在主要路口和林区开展巡逻。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人人监督的氛围,发现任何烟点,要第一时间上报村里,巡查小分队将第一时间到现场阻止灭火并对涉事人员进行训话,普及森林防火知识,让其不抱侥幸心理,让森林防灭火户户遵守。
当好“执法员”,让森林防火人人尽责。“监督万次,不如执法一次”,号召村民人人当好“执法员”,对于火情肇事者,及时固定证据,找出肇事者,并将肇事者交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派出所将加大执法和惩戒力度。对不听劝阻,执意违规野外用火的人员,由公安机关进行训诫、执法大队予以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并移送执法部门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做到山火案件不查清楚不放过,肇事者不得到处理不放过,涉事人员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一审:罗江龙 二审:邓望军 三审: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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