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差评乘客”应慎重推行
日期:2017-09-20 12:01
来源: 湖南日报
编辑:陈实
史洪举
坐网约车,司机能“悄悄”给乘客差评,差评多的乘客就难打车?近日,一则“滴滴乘客司机互评”的话题登上“热门榜”。有驾驶员爆料称,除“滴滴顺风车”外,在“快车”司机端,也有司机对乘客的评分机制,只不过乘客对此并不知情。据报道,目前一些网约车公司,大都采用了这种“司乘互评机制”,司机评价将影响乘客约车,被打“差评”的乘客可能更难打车,而评分星级高的乘客会优先打到车。
笔者认为,这个“网约车司机对乘客的差评权”应慎重推行。
消费者的权利就是经营者的义务,经营者必须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监督权。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消费者可以挑选经营者和商品与服务,而对经营者来说,除非消费者被相关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列入“黑名单”,否则经营者无权在法律法规之外挑选消费者。
其次,凡是消费者基于自身体验所做出的评价,经营者都应予以尊重。哪怕这种评价是负面的,只要没有明显的侮辱、诽谤情节,商家均应容忍。
网约车行业的“司乘互评机制”无疑变相地侵害了消费者的上述权利。据报道,很多乘客对评价并不知情,更不知晓差评可能影响到自己约车,这说明乘客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受到侵害。这种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将乘客蒙在鼓里的行为,不是消费者应受到的对待。
有观点认为,为了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原则上应取消司机对乘客的差评权。即便要保留,也应重新制订规则,如采取单向盲评机制等,让司机无法知道哪位乘客给自己打了差评,以此谨防司机以差评还击。另外,司机给消费者打差评也应提交相应证据并由系统告知消费者,消费者也有权知道缘由并申诉。唯有如此,才能让消费者的基本权利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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