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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新政一年多 有效供给扩大了吗?
日期:2017-08-23 22:4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编辑:陈实
 新闻背景:


一年多前,交通部联合七部委颁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中国成为全球首个在全国范围内承认网约车合法地位的国家。随后,中国各地密集出台实施细则。目前,已有133个城市公布网约车新政。如今,网约车合法化一年有余,各地新政亦陆续跨越过渡期。然而,打车难、打车贵的难题依然未解,甚至有反弹迹象。难以取得的经营证和驾驶证、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平台和司机,让人们对网约车的未来产生疑虑。(8月21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管得过死”导致网约车市场衰落?


网约车曾经有过令人惊喜的黄金时代,不过那是在《办法》出台之前,尚处于市场无序竞争中。《办法》的出台,促使网约车依法经营、理性竞争,从无序发展到有序监管,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态势。于是,有些不合规的网约车被淘汰了,网约车变少了,消费端打车变难了,打车价格也贵了。


不得不说,网约车的确存在着“管得过死”的问题,而且是导致网约车市场衰落的主因。确切地讲,就是一些城市的细则“管”得过细,“则”得太紧,呈现出以管为主的传统治理思维。客观而言,各地细则对平台、车辆和司机等三要素提出管理要求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加上“三证””(道路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再对车辆排量、轴距加以限制,一些城市更强调网约车须为本地号牌、驾驶员须为本地户籍等等。一大堆必须的监管条件下来,无异于给网约车戴上了紧箍咒。


网约车合法化后,基于多数地方新政的“尺度”,有人形象的说,网约车的“打怪”之旅才刚刚开始。比如,依照现有政策,网约车企业必须在每个地方获得牌照。而一周年之际,在全国近3000个县市中,向网约车企业颁发牌照的只占到一小部分。依照这一速度,“合法化”的落地过程之漫长可以想见。


网约车监管应避免“空心化”


网约车平台的商业模式决定了它需要吸引大量的司机提供服务,以提高自己的运营利润。可以理解,网约车平台需要不断扩张业务,但也必须承担随之而来的管理成本。支持创新不等于为所欲为,政府的规制必然会减缓业务量的成长,但“野蛮生长”的红利并不可持续,定会反噬消费者对市场的信心。网约车合法化已经1年多了,多地的出租车市场仍处于混战之后的休整期,无论是从行业稳定还是城市发展的角度,都亟需须建立规范,避免“空心化”的监管。


也许在被监管之初,有些措施和手段不适合产业特点,但这并不代表应该放弃监管。面对监管问题,积极的态度是,产业、民众和政府在密切互动中共同寻找更为合适的监管措施,而非指责监管本身。网约车新政一年后,该思考的是如何更好地监管,而不是不要监管。


各种共享模式绝非完美,更不能自许新事物就有逃避规范管理的借口。这恰恰是政府部门有形之手需要发挥的地方。但,如何进行有效监管,又将新经济的发展规律和民众的利益做恰当平衡,却考验着管理的智慧与耐心。


各地管理思维必须更新。否则,网约车也好,共享车也罢,都会被老旧的管理模式所扼杀。恢复网约车的市场活力,各地细则不应那么细,也不能像管出租车那样管得那么死,尤其不能有懒政思维和逐利思想。要给网约车更多的发展空间,通过放管服完善出行市场的供给侧。网约车如此,共享车市场也是这样。


多一些大方向的把控,少一些准入门槛的抬高;多一些服务,少一些管理——这是政府最应该做的事。至于,如何使得网约车以及其他互联网共享经济更加职业化,这事应该交给企业去做,放开充分的竞争,然后相信市场的自我净化和纠正能力,只有这样,更多的新兴经济才会有可以预期的未来。


微言大义:


@走向共和CC:网约车利国利民,就是不利于既得利益者,所以……被使绊子了。


@烟熏珐琅:反正是怎么不方便,网约车政策就怎么来。


@百年大唐:撇开价格不谈,现在网约车服务还是规范了不少,至少本人体会如此。


@感情缘如风:不是打车难而是打车贵。毕竟补贴只是公司占领市场的手段,不可能永久执行下去。按照市场规律加价,不可能打不到车。打不到车的,多半是享受惯了补贴,不适应合理价格。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像其他所有行业一样,网约车行业当然也需要监管,需要规范。问题关键在于怎么管,才能让行业更有前景,让市场更有活力,让民众更有获得感。如果从供给侧改革的层面来加以审视,那么供给质量是否提高了、有效供给是否扩大了,就切实关系到网约车新政的成败。各地在制订修改落实细则时,不妨加以对照。如果方向对了,就继续保持;如果方向错了,就要马上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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