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一案两调达协议 家属致谢送锦旗
日期:2019-04-09 12:08
来源:华声 • 经济
作者:刘国建 袁承玲
编辑:陈实
华声在线4月9日讯(通讯员 刘国建 袁承玲)2019年4月4日,桂阳大队大厅出现暖心一幕,事故当事人家属将印有“力排争纷为人民 真诚服务促和谐”的锦旗送至桂阳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刘国建、郑富球、龚声光、胡平安和办案民警欧阳勇手中,感谢办案民警和调解员依法办案,耐心调解。
2019年2月27日,邱某杏驾驶湘L3Q**8号牌小型轿车从郴州市方向驶往桂阳县金叶广场方向,晚上21时07分许,途经迎宾路新东方大酒店路段时,将横过道路的行人王某芝撞伤倒地。随后,由张某军驾驶的湘L3C**9小型面包车从蓉湖路方向驶往金叶广场方向,途径事发点时,又撞上了躺在地上的王某芝,并将其在车底盘下挂推一段距离之后,张某军驾车逃逸,两次撞击造成王某芝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办案民警欧阳勇等人通过走访调查,查看周边视频监控多方努力,最终锁定张某军驾驶的湘L3C**9小型面包车有重大嫌疑。最终在安宣股股长成家林等人对其家属进行思想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张某军迫于压力,在家人的陪同下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并主动交代肇事后逃逸的经过。但因此案案情复杂,涉及两方肇事者,针对金额赔偿问题三方一直未达成协议。
为化解当事人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使民事损害纠纷得到解决,案件转由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针对民事损害赔偿问题,根据此案案情和两个肇事者的实际情况,调解员和办案民警组织受害家属与两个肇事者家属择时分开调解,逐一解决赔偿纠纷。后经多次耐心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民事纠纷得以解决。
死者家属被调解员和办案民警的耐心、细心、责任心所感动,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送锦旗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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