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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林碳票管理办法出台 我省全面开发林业碳汇
日期:2025-01-13 09:15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彭雅惠

湖南日报1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彭雅惠)今天,记者从省林业局获悉,《湘林碳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本月起正式执行,今后2年内,全省权属清晰的林地、林木,包括竹林和油茶林,所产生的碳减排量都可获得收益,收益权的凭证就是省林业部门制发的湘林碳票。这意味着,林业碳汇开发在我省全面铺开。

我省是南方重要集体林区,森林覆盖率53.15%、蓄积量6.55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86.87%,湿地面积2056万亩,据此测算,年固碳价值可达到8.67亿元。此前,我省选取21个县(市、区)为林业碳汇试点地,鼓励地方在林业碳汇发展上先试先行,取得良好效果,显示出全省开展林业碳汇开发潜力巨大。

省林业局表示,湘林碳票具有交易、抵(质)押、融资、抵消碳排放等权能。今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型活动组织者、社会公众需要履行碳中和义务、需要替代履行林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需要发展碳汇金融、碳汇风险投资、国有资产碳汇仓储等活动,都可购买湘林碳票。

按照《办法》规定,林地、林木成功签发湘林碳票后5年内,禁止商业性采伐,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可以进行其他正常的森林经营活动。


(一审:夏博 二审:余画 三审:谭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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