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澧县检察建议督促拆除7年违建钢构棚, 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日期:2022-11-03 15:46   来源:华声 • 经济   作者:陈晓   编辑:谭云涛

  华声在线11月3日讯 (通讯员 陈晓)在澧县绕城线旁,7年违建钢构棚依法拆除后,一陇陇耕地整齐划一......目前,湖南省常德市澧县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的检察建议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3.09亩被占用的耕地已恢复原用途。

  2013年,何某某从澧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处流转取得了城西加油站北侧的3.09亩耕地,后租赁给陈某某经营物流使用,让他没想到的是,因租金纠纷问题竟让他涉及刑事诉讼,同时这一次租赁让耕地资源造成严重破坏,近日,澧县检察院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后,县自然资源局督促何某某将上述违建钢构棚拆除并复耕复垦到位。

  流转耕地后租赁获利产生纠纷

  耕地是最为宝贵的基础性资源,耕地保护对于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少数人却借此谋取不正当利益。

  何某某所有的城西加油站位于澧县绕城北线,车辆川流不息,陈某某则在加油站经营物流生意,随着物流生意规模的扩大,陈某某需要更大的场地。同时考虑到物流生意会给加油站带来人气,何某某看上了城西加油站北侧的一片空地。

  2013年12月10日,何某某与澧县农业科学研究所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澧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将位于城西加油站北侧的3.09亩耕地流转给何某某,土地流转金为342900元,流转期从2013年至2024年止。

  何某某流转上述耕地后,租赁给陈某某经营物流使用,陈某某将地面硬化并修建了钢构板房用于物流经营,眼看生意越来越红火,何某某和陈某某却因租金问题产生了纠纷并屡次发生冲突,以致涉及刑事诉讼。

001.jpg

  非法占用耕地现场。

  从扫黑除恶案件评查中发现线索

  2021年9月,澧县检察院案件评查员在参与县委政法委扫黑除恶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何某某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3.09亩耕地(位于县城规划区内,城西加油站北侧)违法搭建活动板房,该案被占用耕地现状如何?相关职能部门有没有履职到位?为什么该案会引发如此大矛盾?这一连串的问题是未知数,带着疑问,将情况反映至第五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立即成立了专案组,通过对刑事案卷相关材料复印、前往查看现场,与相关当事人进行了交谈、提交了相关资料,通过拍照摄像固定了证据,此案的初步事实逐渐显现:2013年12月,何某某通过流转方式取得了位于城西加油站北侧的3.09亩耕地使用权后,其明知陈某某租赁上述耕地用于从事经营物流的情况下,仍然租赁给其使用。后陈某某在上述3.09亩耕地上进行硬化并搭建钢构板房用作物流经营用房。

  检察建议督促拆除7年违建钢构棚

  随着进一步调查,办案检察官发现,事实上,2015年,原澧县国土资源局就已对本案非法占地的行为作出了限期拆除和恢复土地原状的行政处罚决定、原澧县农业局也下达了违法用地限期整改通知书,但是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一直未得到有效执行,导致耕地资源被破坏,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一直处于被侵害状态。2021年10月19日,澧县检察院对县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立案后,湖南省检察院、常德市检察院对本案高度关注,多次支持、指导案件的办理工作,要求澧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责,与相关行政机关充分沟通,督促本案问题整改到位。2022年3月24日,澧县检察院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何某某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依法处理,检察建议发出后,澧县检察院多次组织县自然资源局、街道办事处、当事人进行磋商,并召开整改工作协调会,促使各方形成了共识,强化了协作。

002.jpg

  澧县检察院与澧西街道办事处进行磋商。

  2022年8月,澧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人员专程赶到办案地进行回访,违建钢构棚已被依法拆除,耕地已恢复用途。澧县农业科学研究所负责人介绍:“上述违法用地问题已达7年之久,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仍未得到结果,通过此次检察机关介入,解决了困扰我们多年之久的老大难问题。”

  “本案非法占地不仅致使国家耕地资源遭受损失,更引发了刑事案件矛盾,带来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未有效执行,也对行政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打了折扣,而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正是职责使命所在。”该案的主办检察官赵旭说。

  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办理

  王华冰是澧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今年3月被澧县检察院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在该案办理过程中,针对被占用地类确定、钢构棚拆除及土地复垦复耕等专业性问题,澧县检察院主动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王华冰参与案件办理。

  “地类的确定可以调取原始的耕地到户花名册以及结合系统数据分析综合确定。”王华冰以其长期从事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经验,提出了专业咨询意见,为公益诉讼案件的顺利办理指明了方向。同时在案件的整改过程中,澧县检察院多次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一起到现场查看,共同把脉会诊,对违法当事人做了公益诉讼保护法律知识的讲解和自然资源资源专业知识的宣传,督促当事人将破坏的土地复耕复垦。

003.jpg

  与行政机关现场办公。

  “耕地保护是国之大事,更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通过亲身参与此案办理过程,我深刻认识到检察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好特邀检察官工作职责,从专业角度协助检察机关办好案件。”王华冰表示。

  力促属地政府综合治理

  2022年9月29日,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全程参与下,澧县检察院向澧县澧西街道办事处公开宣告送达了综合治理《检察建议书》,澧县检察院建议其从强化土地监管责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深化宣传教育工作三方面落实土地监督管理责任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助推澧西街道社会治理工作。澧西街道党工委书记李忠清表示,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对澧西街道土地监管、耕地保护的关注、监督和指导,对提出的检察建议照单全收,澧西街道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抓整改,举一反三促进综合治理。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更具仪式感,展现了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亦是进行普法宣传的有效方式。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力促综合治理,为民办实事有担当。检察建议书的内容详实,可操作性强,希望澧西街道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整改问题,将检察建议的内容落实落地。

004.png

  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

  11月1日,澧县检察院收到澧县澧西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的书面回复。澧县澧西街道办事处出台了土地监管、耕地保护长效常治机制2份,通过落实检察建议守护好耕地资源,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进一步推动了澧西街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005.jpg

  整改后现场。

  开展耕地保护专项行动

  该案的暴露只是因为刑事案件的导火索,如何通过“办理一案”实现“治理一片”,为耕地保护贡献检察力量,合上案卷,检察官办案组陷入了深深的深思。

  “要结合中央“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政策,开展“耕地保护”专项活动,重点清理设施农用地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问题,通过办理一批案件,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完善“检察长+田长”工作机制,为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贡献检察智慧力量。”澧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龙安清说。

  以办理此案为契机,澧县检察院坚持把耕地保护作为公益诉讼监督保护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了保护耕地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2021年以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6件,涉及保护耕地(基本农田)26.3亩,下一步,澧县检察院将持续开展保护耕地专项行动,将非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种植条件、耕地被擅自硬化从事非农活动等违法行为作为精准监督的重点,有效助力“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落实,为牢牢守住全国18亿亩耕地红线贡献检察力量。


(一审:杨露 二审:余画 三审:谢峰)

分享到微信
新鲜资讯
关注华声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