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规范交易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日期:2024-07-04 19:36
(通讯员 朱文倩)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能够为农户提供多样化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使农户在土地市场中拥有更多的主动权,有利于促进土地市场的良好发展。
土地经营权作为特殊的生产要素,涉及到多方利益,在鼓励放活经营权的同时,不能放松对土地经营权的监督,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流向更具比较优势的项目。避免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非农”与“非粮”趋势,禁止利用农业规模化为名义招商引资,禁止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制定负面清单,防范土地过度集中。同时,对土地经营权入股的量化作价,需要第三方根据土地流转价格、地理位置、土地肥力等进行科学评价,因此也需要加强对第三方的监督。
现阶段市场流转交易主体主要有农户、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涉农企业。农户拥有自主决定是否入市流转自身产权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妨碍自主交易。
产权流转交易的出让方必须是产权权利人,或者受产权权利人委托的受托人。除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户持有的集体资产股权之外,流转交易的受让方原则上没有资格限制(外资企业和境外投资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对工商企业进入市场流转交易,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
(一审:罗江龙 二审:刘乐 三审: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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