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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养老走向“医养结合”时代
日期:2017-11-23 10:22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张孔娟 李梅   编辑:陈实

  本报记者 张孔娟 李梅

  11月14日,由OFweek中国高科技行业门户主办、OFweek医疗科技网承办的“OFweek 2017(第二届)中国医疗科技大会”精准医疗专场开幕。

  我国发布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曾指出,到2017年,要初步建立医养结合的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然而,几年过去了,面对这条并不好走的“结合之路”,无论是政府部门、养老机构、各级医院,还是社区,都还面临着重重考验。

  据了解,自医养结合模式兴起,一方面养老机构的执行层面存在争议,对养老机构来说,医疗完全是另外一个领域,一旦引入存在很大风险。另一方面,也有一批养老机构则把医养结合视为一个新的突破口,希望借此改善经营状况,因此努力申办医疗机构或是医疗服务资质,其实是看上了医疗的支付体系。

  “‘医’不积极,‘养’很火热”是“医”“养”两方的状态:由于医疗资源紧缺,综合能力强的大医院本身已经忙不过来,根本无暇介入并不赚钱的老年医疗需求。但养老机构对“医”的热度却是愈演愈烈。在这样一厢情愿的情况下,许多养老机构只能做自己能控制的事,建立内设医务室或医疗机构。但巨大的成本投入之后,往往因为需求不足而陷入困境,这样失败的案例比比皆是。

  很多老年人在慢病管理和失能照护方面的费用其实并不应由医保支付,如果一提医养结合,就想到争取医保,而没有对医疗和非医疗服务进行精确界定和有效监管,将会为未来医保体系造成很大隐患。

  按照相关政策,老年人在医院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可以报销,而在养老机构接受的护理、康复等服务则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但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显然处于医院和普通养老院之间的模糊地带,由于在制度上缺乏详细的区分标准和监管规定,就给养老机构留下了很大的操作空间,一些“骗保”“套保”的乱象频频发生。

  在现行的制度下,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医疗机构归属卫生计生部门管理,医保报销由社保部门管理。由于各部门之间的职责界定不够明确,各项政策、标准不统一,养老机构常常只能夹在各个部门中间。业内人士认为,这种多头管理是阻碍医疗与养老“无缝对接”的最大障碍。

  2015年,国家卫计委提出了医养结合可能存在的四种形式:第一种是鼓励原有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第二种是原有的养老机构增设医疗服务资质;第三种是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第四种是依靠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推行家庭医生的模式。对于这些,各地早已有所尝试。

  2017年8月,国家卫计委出台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推出了卫生计生领域10项重点改革举措,其中第一项就是下一步将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审批,改为实行备案制。业内人士指出,这一政策将明显简化申办的流程和手续,但相关的条件、标准、门槛仍然存在。

  尽管仍面临着重重困难,不少养老从业者依然对养老市场的未来充满信心。在如今这个大跨步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代,人们对于养老的观念和支付能力也正在发生变化。随着全国范围内各种资本的介入,各种不同尝试的出现,在市场的作用下会逐渐形成供给和需求的良性循环,以后这个市场会朝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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