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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建立“有事请找我”责任担当机制
日期:2017-08-16 13:36   来源: 娄底日报   作者: 唐立勇   编辑:陈实
 娄底日报讯   8月11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在全市建立“有事请找我”责任担当机制的指导意见》,这一创新性举措的出台,标志着我市责任心教育正在向纵深发展。


自2016年4月在全市副处以上党员干部中开展责任心教育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争先创优,在干事创业中展现出了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为了推进责任心教育向纵深发展,在8月2日的全市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培训班开班仪式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荐国要求基层干部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向辖区内群众承诺“有事请找我”,引起了强烈反响。接着,李荐国趁热打铁,召开“诸葛亮会”,就建立“有事请找我”责任担当机制征求意见和建议,并要求有关部门迅速制定方案。8月11,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市建立“有事请找我”责任担当机制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了“我”的范围、“事”的内容、“找”的通道、“办”的要求、“督”的平台、“评”的措施。


《意见》指出,“有事请找我”,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改进工作作风、推动责任心教育在基层落实的具体实践,体现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民本情怀、能力素质和政策水平。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加强学习,加强修养,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努力做组织放心、群众信赖的基层干部。


《意见》要求,将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姓名、职务、分工和联系方式等主要信息,在乡镇(街道)机关、村(社区)办公场所、村(居)民小组进行公布,并以县市区为单位在《娄底日报》、娄底新闻网公布。乡镇(街道)干部分别制作“有事请找我”服务联系卡,发放到所联系和服务的群众手中,确保群众有事知道找谁,有事找得到人。


《意见》强调,对群众提出的事项做到“妥善解决”“耐心解释”。凡合理合法的要及时予以解决,让群众满意;凡因政策和客观条件所限不能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清楚,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让群众找得到人,说得上话,办得了事,暖得了心,顺得了气。要通过“放管服”改革,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逐步实现群众“有事不用找”。(记者 唐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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