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6月19日讯(通讯员 刘小武 肖容)6月19日,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桂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六名被告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并当庭宣判,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蔡某、高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至一万五千元不等的刑罚;依法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某、李某、肖某有期徒刑一年至八个月不等的刑罚,同时,分别判处罚金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分别于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10日贩卖毒品冰毒和麻古给同案犯李某,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15日贩卖毒品冰毒和麻古给同案犯高某;被告人蔡某分别于2019年10月29日贩卖毒品冰毒和麻古给同案犯高某,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8日贩卖毒品冰毒和麻古给同案犯周某;被告人高某分别于2019年10月29日贩卖毒品冰毒和麻古给邓某,2019年11月17日贩卖毒品冰毒和麻古给同案犯肖某;被告人周某分别于2019年10月底在其居住的房屋内,容留徐某、秦某吸食毒品冰毒和麻古,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8日在其居住的房屋内,容留同案犯蔡某吸食毒品冰毒和麻古,2019年11月6日在其居住的房屋内,容留吴某吸食毒品冰毒和麻古;被告人李某分别于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11日在其店内,容留同案犯张某吸食毒品冰毒和麻古,2019年11月10日,在其店内,容留王某及同案犯张某吸食毒品冰毒和麻古,2019年11月22日在其店内,容留王某、吴某吸食毒品冰毒和麻古;被告人肖某分别于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1月22日在其房屋内,容留同案犯高某、张某吸食毒品冰毒和麻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蔡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多次贩卖毒品给他人,情节严重;被告人高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贩卖毒品给他人;被告人张某、蔡某、高某的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周某、李某、肖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被告人周某、李某、肖某的行为均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被告人张某、蔡某、高某、周某、李某、肖某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高某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经查证属实,依法可认定为立功,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蔡某家属代为预缴纳罚金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肖某家属代为预缴纳罚金,可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