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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被限高难归家 急借款履行完毕
日期:2020-07-16 11:48   来源:华声 • 经济   作者:肖知平   编辑:陈实

  华声在线7月16日讯(通讯员 肖知平)“肖法官,我是彭某。我在广州陪我父亲看病,急需回家。麻烦给我算一下还有多少余款没支付,我愿意马上还款,请你一定尽快解除我的限制高消费令和老赖名单啊,让我能尽快买票回家……”近日,彭某在准备买高铁票回家时,发现自己被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无法购票。滞留高铁站的彭某当即电话联系法官,并用转账的方式履行了剩余执行款4万余元。

  据了解,2019年5月彭某向周某借款本金65万元,债务到期后拒不归还,周某遂提起诉讼。经桂阳县人民法院调解:彭某自愿承诺在2019年12月底一次性支付借款本金65万元及利息78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反复做彭某工作,期间彭某陆续履行本金及利息共68万元。而对于剩余的4万元,彭某想拖延支付甚至想逼申请执行人放弃。因大部分案款彭某已经支付,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执行的原则,一直通过电话做彭某的工作,希望能促使其自觉履行完毕。然而,彭某多次欺骗法官,没有交款的意向,鉴于此种情形,执行法官决定对彭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直到彭某此次送父亲去广州,急需赶回家上班,结果因为限高措施无法购票,彭某才不得不在联系执行法官当日,赶紧通过向朋友借款等方法,转账了全部标的款并向周某支付了迟延履行利息八千元。鉴于彭某的实际情况,法院及时解除了对彭某的限制高消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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