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4月2日讯(记者 王亮 通讯员 罗舜爱)今天,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从精准落实政策、提升服务质效、强化法治保障、构建亲清关系等4方面推出“12条措施”,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精准落实政策方面,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对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民营企业一律平等对待、精准落实。建立税惠政策事前辅导正确申报、事中比对差错更正、事后风险应对的全过程管理机制,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春雨润苗”等活动,结合民营经济发展动态开展政策效应分析和政策执行问题反馈。
提升服务质效方面,进一步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拓展“非接触”“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推行社保费经办和税务缴费业务“线上办”,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严控新设税务证明事项,深入推进企业开办“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强化法治保障方面,制发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责清单,严格规范税务检查,推广实施“扫码入户”,严控税务检查频率。在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开具等6个业务领域推行非强制性执法。严格执行“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等14项“首违不罚”清单事项。
构建亲清关系方面,定期召开“税企面对面”座谈交流会,听取民企代表、行业协会对相关文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指导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及时修复纳税信用,扩大“银税互动”范围、提高信贷规模。扩大新型易货贸易出口退税试点范围,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
(一审:夏博 二审:卢小伟 三审:蒋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