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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速公路违法 “秒录”出罚单
2017-10-30 11:06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 编辑:陈实


  本报10月29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获悉,为提高执法效率,进一步规范现场执法,10月起,高警局基于“警务通”开发的移动执法终端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用。一旦您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查获,瞬间就被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也就是说,您未来得及打个电话,就可能会收到交警当场“秒录”并打印的处罚文书。

  异地车辆违法当天可办结

  记者了解到,移动执法终端是指“警务通”、“一体机”等无线访问、快捷查询公安网、现场制作法律文书的终端设备,包含手机、警务通终端安全卡、便携式蓝牙打印机等。

  移动执法终端可以采集非现场交通违法,如可以采集车辆违停、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可以现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

  民警介绍,以前民警开具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后,驾驶人可能要等民警回队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外地驾驶人,尤其是当天急着返程的驾驶人可能会造成不便。启用移动执法终端后,当场就会把违法行为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赶时间的驾驶人将车辆违法整改到位后,当天就可以办结回家,不需反复奔走。

  启动首月现场执法2.5万余起

  据悉,全面启动移动执法终端后,首月现场执法总量达2.5万余起,日均800余起。

  民警提醒,不同执法文书对应的处理单位不同,驾驶人非现场违法如车辆违停、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被移动执法终端采集到时,一是可以去机动车登记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二是违法行为发生地在湖南省管高速公路的,可以在省内任一高速交警大队部处理。

  驾驶人开车违法如载货超高、超长、超宽等被现场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后,违法行为发生地在湖南省管高速公路的,可以在省内任一高速交警大队部处理。

  驾驶人开车在湖南省管高速公路违法,如驾驶人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被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必须到违法行为发生地高速交警大队部处理。

  如果是驾驶人没买“交强险”等情况被现场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必须到违法行为发生地高速交警大队部处理。

  记者 虢灿 实习生 吴乐洋

  连线 长沙增七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电子抓拍

  本报10月29日讯 开车经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记者今天从宁乡交警大队获悉,宁乡城区增加7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电子抓拍,11月12日起开拍。至此,长沙全市不礼让斑马线电子抓拍达14处。

  宁乡交警大队28日发布公告, 从2017年11月12日起,对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让行行为进行抓拍。抓拍点位于春城路玉潭中小路段、花明路县幼儿园路段、楚沩路中医院路段、新康路城郊中小路段、花明路市民之家路段、花明路与楚沩路交叉路口、八一路与振兴路交叉路口。

  记者 虢灿 实习生 吴乐洋

  又讯 近日,记者从株洲市交警支队获悉,10月以来,株洲城区共查获车辆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388起,交警部门点名批评了其中68名驾驶员。

  见习记者 杨洁规

  通讯员彭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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