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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2017-09-06 12:05   来源: 湖南日报  作者:奉永成 罗舜爱 编辑:陈实
   湖南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步步高”等12家企业门店成首批离境退税购物商店,黄花机场、荷花机场可直接办理退税

  湖南日报9月5日讯(记者 奉永成 通讯员 罗舜爱)经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复备案,自9月1日起,我省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今天,省国税局举行离境退税代理服务协议签订暨标识颁发仪式,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门店成全省首批离境退税购物商店。境外旅客可在长沙黄花机场、张家界荷花机场直接办理退税。

  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指出,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省国税局进出口税管理处张军介绍,境外旅客同一人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达到500元人民币的退税物品,且尚未启用或消费,就能在规定时间内到离境退税口岸办理退税,退税率为11%,扣除代理机构2%的手续费后,实际按9%退付。如购买1000元人民币(含税价)的商品,退税时扣除手续费后,实际可得90元。当前退税币种为人民币,有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两种退税方式。退税额未超过1万元的,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超过1万元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实施离境退税政策,可助推‘湘品出境’。”省国税局副局长王建平表示,今后,我省还将扩大离境退税购物商店范围。

  ■链接:

  我省首批离境退税购物企业名单

  1、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长沙时代奥特莱斯商业有限公司

  3、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4、湖南家润多超市有限公司

  5、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湖南韶山丰圆实业有限公司

  7、湖南弘元新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8、湖南印象投资有限公司

  9、张家界双键空调有限公司(纳百利皇冠假日度假酒店)

  10、张家界吉阳置业公司

  11、郴州华天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12、郴州生源时代广场商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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