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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人才力量 共建和美乡村
2023-01-19 17:20   来源:华声 • 经济  作者: 编辑:陈实

    “凝聚人才力量 共建和美乡村”

  郴州市支持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促进乡村振兴

  一、对参与乡村振兴创新创业的人员,符合郴州市“人才新政52条”等规定条件的,优先享受相关政策。

  二、组织动员创业经验丰富的企业家、专家学者和创业成功的农村致富带头人等组建创新创业指导团队,为有创新创业意愿的返乡入乡人员提供免费指导服务。

  三、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郴州市城镇范围内其合法稳定住所处落户或办理居住证,由居住地教育部门统筹保障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

  四、畅通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符合连续缴费年限且在3个月内按规定转移接续医保关系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从缴费之时享受医保待遇。

  五、每年组织全市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企业到郴州高职院校宣讲项目、招聘人才2次以上。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有关政策,对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相关规定给予补贴。

  六、引导和鼓励创新创业人员通过租赁、承包等合法流转方式利用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场地进行创业;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通过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等农村产业;各地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加大对乡村振兴创新创业用地的支持力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腾退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以及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重点支持返乡入乡人员创新创业。

  七、加大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企业融资支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2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现行政策由财政予以贴息。

  湖南建行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提供最高500万元的信用贷款。定制推出了裕农文明贷、优享贷和种植贷等18款产品。

  八、鼓励县市区建立创新创业园区、中小企业集聚区、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结合实际制定标准厂房租用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按相关规定给予补贴。

  九、对有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企业,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奖励。对兴办的创新创业经济实体,落实税费相关优惠政策。

  十、定期举办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比赛,对获奖者进行奖补支持。市级每年评选10名返乡入乡创业人才,每人予以30万元奖励;将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项目优先纳入“乡村名匠工作室”支持范围,每个补贴10万元。

  十一、优化返乡入乡创新创业环境,为创新创业人员提供法律、法规、政策、证照办理等商事咨询服务。设立市场主体登记办理快捷通道,依法及时核发相关证照。

  十二、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领域,在符合城乡规划、市(镇、村)容、安全、生态环境、卫生、消防、耕地保护等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创新创业者进入,不得自行设置限制条件,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应给予保障支持。

  十三、利用春节、清明假期等重要时机,适时开展“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大力宣传郴州发展变化、营商环境和优惠政策,积极开展招商洽谈活动,推动湘商郴商回归。

  十四、对回引成功的创新创业人员,实行“一名领导干部联挂+一个责任部门落实+一个导师团队指导”的“三个一”服务机制。对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在评选劳动模范、巾帼建功标兵、五一劳动奖章、十佳农民时给予倾斜,可优先列入“两代表一委员”推荐对象。

  十五、建好乡村人才数据信息服务平台,开发“乡贤连商”系统。组织开展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才研修疗养活动。


(一审:熊泊宇 二审:蒋俊 三审: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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