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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绿”满湖湘,让碧水蓝天造福百姓
2018-11-21 09:4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卢小伟 编辑:陈实

  湖南省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年新闻发布会(第16场)

  40年“绿”满湖湘,让碧水蓝天造福百姓

  华声在线11月20日讯(记者 卢小伟)今天上午,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庆祝改革开放40年第16场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邓立佳,民进湖南省委主委、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碧灵介绍改革开放40年来我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所取得的成就。

  邓立佳说,改革开放40年来,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从摇摇起步、曲折前进到茁壮成长,40年来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防治污染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大环保”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四十年来初心不变,只为再现碧水蓝天。

  高位推动,重新认识发展与保护关系

  “60年代淘米洗菜,70年代水质变坏,80年代鱼虾绝代,90年代身心受害。”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低,全社会普遍存在对“发展才是硬道理”的片面理解,“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生态环境质量走过一段持续下降的过程。

  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下,湖南省委、省政府重新认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逐步提高了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视程度。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及全省上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盼,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建设“生态强省”的战略部署,提出要建设山青水秀、天朗地净、家园更美好的美丽湖南。

  2013年8月,时任湖南省长杜家毫将湘江保护与治理列为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实施三个“三年行动计划”,让母亲河休养生息、减轻负担,让一江清水更好地造福湖南人民。并以此为突破口,促进“一湖四水”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保护与治理。

  省人民政府省长许达哲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环境治理战役”列为要坚决打好的“三大战役”之一,深入实施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省委、省政府结合湖南实际,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又作出了一系列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决策部署:今年5月11日,省委召开十一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决议》;6月13日,省委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再次对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行了部署。

  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改革开放40年来,我省不断推进污染防治工作,但相当一段时间内,污染治理的力度远远赶不上污染排放的增长的速度。

  “十一五”以来,我省持续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个“十条”要求,以“一湖四水”治理为主战场,以湘江保护和治理、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以环境治理战役及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等为抓手,大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2013年,湖南将湘江保护与治理列为省“一号重点工程”,先后实施第一个、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城乡生活污染治理、采砂秩序整顿等十大重点任务和大通湖、华容河等九大片区集中整治。

  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印发了《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工作方案》,部署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同时,制定出台“2018年夏季攻势”任务清单,集中力量在9月30日前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着力实施长江岸线生态修复与治理。编制实施岳阳港总体规划,加大沿江码头整合力度,强化崩岸治理,推进长江岸线湖南段66.3公里崩岸河段河道险工险段治理。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固体废物排查整改四大专项整治行动。

  严惩重罚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至2018年7月,全省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214起,罚款3.5亿元。以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契机,重拳整治散乱污企业,推动全省关停3734家“散乱污”企业。

  坚决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截至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入驻前,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反馈我省的7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5个,整改完成率72.36%;交办的4583件信访件,完成整改、办结到位4576件,办结率99.85%。

  除此之外,还全面建立覆盖全省江河湖库的五级河长制;加强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完善特护期管理机制,加快淘汰黄标车;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一批土壤污染治理典型示范项目;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覆盖试点。

  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重现碧水蓝天

  经过一系列的攻坚战、“组合拳”,我省的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碧水蓝天重回百姓日常生活。

  2017年,省控419个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90.2%,其中,湘江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4.7%,与2012年相比提高5.3个百分点(按可比断面)。2017年,洞庭湖湖体总磷平均浓度为0.073mg/L,同比2016年(平均浓度为0.084mg/L)下降了13%,7个主要河流入湖口断面中,5个断面的总磷浓度呈下降趋势。

  全省14个市州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1.5%,与2015年相比提高了3.7个百分点,PM2.5和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46和74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14.8%和10.8%(2015年起开始按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监测)。

  “十二五”期间全省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5.45%,单位GDP建设用地消耗量下降37.62%,实现“双下降”。

  治污减排超额完成任务,在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基础上,2016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比上年分别削减2.82%、3.07%、8.11%和3.51%,继续保持超额完成任务的态势。

  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已建成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148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10座,基本实现县城以上全覆盖。

  自然生态保护成效明显,累计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31个;湿地保护总面积达75.59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74.13%,居全国第一;森林覆盖率达59.64%;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立了我省“一湖三山四水”的整体空间格局,面积为4.2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5;组织编制湖南省“三线一单”,构建覆盖全省的分区环境管控体系。

  绿色发展深入人心,“大环保”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在加大污染防治工作的同时,提高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和推动公众参与的工作也持续深入推进。

  近年来,全省上下积极开展广泛的新闻舆论宣传、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和环境教育基地建设、推进环保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五进”活动,宣传节能减排,倡导绿色消费,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与此同时,根据湘江保护与治理省“一号重点工程”安排,连续6年在全省公开招募200名“绿色卫士”,开展“湘江守望者”、“环境记录者”、“绿色传播者”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吸引更多环保人士和人民群众积极关注湘江治理和环境保护。

  在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下,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近年来,我省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深入人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成为各界共识,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融入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

  特别是去年以来,中央环保督察促使湖南各级地方党政领导思想发生了深刻变化,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也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全省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正在逐步形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立了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环境法制建设不断强化,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基本建立,各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部署,强化责任落实,着力构建各级各部门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环保工作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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