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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保督察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2024-04-03 15:13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彭雅惠 万佳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彭雅惠 通讯员 万 佳

省第二轮第三批生态环保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持续查实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4月2日,督察组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并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强化后续整改督导。 

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不力

2021年至2023年,株洲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排名靠后。省第一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群众涉气信访件占环境问题投诉总量一半以上。

督察组深入督察株洲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发现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行业产业政策执行不到位、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株洲市餐饮门店超过1.9万家,城管部门“三管三必须”落实不到位。2023年,全市共受理油烟污染投诉1637件,占涉气投诉总量47%。

芦淞区餐饮油烟和交通拥堵尾气污染问题突出,醴陵市工业排放总量大,但两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针对性不强、问题导向不足,各领域工作落实疲于留痕。

督察还发现,株洲部分县区对砖瓦轮窑及立窑、无顶轮窑等土窑这类落后产能淘汰不力;对砖厂等过剩产能退出不实;湖南日新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鸿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株洲科威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株洲中南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废气烟尘治理设施低效失效;工地扬尘污染点多面广,遥感监测显示该市5000平方米以上疑似裸露地块有133处。

督察组在株洲抽查了7家加油站,结果7家气液比均不达标,环保设施未起到应有作用。同样存在大气污染防治标准不高、治理推进不力问题的,还有张家界市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省第六生态环保督察组督察张家界市期间,发现该市大气污染防治合力尚未形成,防治标准不高,治理力度不大。督察组随机检查了2家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工业企业,发现分别存在喷漆车间未设置VOCs废气收集处理设施、VOCs治理设施运行台账不规范问题。当地汽修行业对VOCs治理意识淡薄,有企业在废气处理设施中的吸附棉长期不更换,用假台账应付检查;有企业不按环评要求安装UV光氧催化处理设施;有企业喷漆作业时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

督察组抽查了张家界市的14个建筑工地,其中有6个存在土石方裸露堆放、雾炮机闲置不用、未设置车辆冲洗平台等现象。在一些采石制砂场所,扬尘污染突出,永定区庄家峪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现场无任何防尘、抑尘设施,重车驶过尘土飞扬。遥感监测显示,张家界市露天焚烧现象屡禁不止。督察人员在永定区后坪街道、西溪坪街道城区周边村落发现不少露天焚烧秸秆和生活垃圾现象。

此外,张家界市有的行业新能源车占比偏小、成品油市场管理不严、淘汰报废老旧车辆进展缓慢等,也加剧了大气污染。 

省第七生态环保督察组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开展督察期间,发现多个县市区在建筑工地扬尘、餐饮油烟、加油站、机动车维修等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明显短板,亟待推动解决。督察组随机抽查11个建筑工地,均未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通过调阅卫星图片发现,吉首市、湘西高新区多个工地大面积裸露,其中有29个裸露地块大于1万平方米,面积约2.38平方公里。督察组随机抽查87家餐饮门店,15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排外环境;还有一部分不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装置。督察发现,当地部分加油站加油枪橡胶圈老化破损脱落、管道阀门气密性不足、二次回收系统不完善,对检查井油气泄漏的检查工作流于形式;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长期违规经营,污染问题多发。例如喷涂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过滤棉长期未更换,UV光氧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开启,没有废气处理设施。 

“碧水”守护不到位

永州系湘江发源地。省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在此督察期间,发现当地自然保护地、砂石行业等监管不力,违规问题多发,破坏水生态环境。

2020年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曾指出,双牌日月湖国家湿地公园内存在河道采砂等问题,要求全面清查整改。此次督察发现,双牌日月湖国家湿地公园红线范围内仍存在非法采砂作业,河道有多处尾沙堆,河面漂浮大面积油污。

祁阳浯溪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红线范围内存在多个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日排放量约2万吨,造成较大水生态安全风险。

部分企业破坏生态违法行为长期存在。玉妹石材厂在永州市经开区仁湾镇高新村长期非法采矿,多年来群众反复投诉,相关部门“以罚代管”,不敢动真碰硬。在东安县,众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上砂码头未办理审批手续,侵占河道岸线,制砂洗砂废水直排湘江西源河道。

部分县市对矿山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监管缺位。东安县瑞和钙业有限公司采矿区山林毁坏,矿山周边生态破坏严重。道县粤龙高岭土工业有限公司矿区存在大面积黄土裸露,破损堵塞的导流沟、截洪沟未修复。

在“守护碧水”方面存在明显“短板”的,还有怀化市。省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对怀化市开展督察期间,发现该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收集不全,雨污混流,导致水环境质量受到影响。

2023年,怀化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低,芷江县仅1.41%、洪江市12.9%,溆浦县、沅陵县、麻阳县、会同县均低于30%。督察发现,该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共有338.27公里,占已建成污水管网的27.68%。其中,主城区雨污合流管网占比34.2%。太平溪水质问题是怀化市水环境治理的难点,中央、省委巡视及省生态环保督察先后5次交办、督办相关问题。怀化市推进太平溪水环境综合治理缺乏系统思维和统筹谋划,至今未形成一张完整的污水管网现状图,管网混接、错接、混流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目前,太平溪沿线仍有25个重点生活污水排口及众多小型排口未按要求截污,其支流劣Ⅴ类水体未能得到根本改善。 

绿色发展不到位

省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对岳阳市开展督察期间,发现重点用能单位主体责任未落实、项目未验先投情况普遍,部分项目存在违法未批先建等问题,节能工作不到位。全市21家重点用能单位,只有14家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接入省级平台,其中仅有4家正常上报,其余10家都是断开状态。岳阳县5家、城陵矶新港区1家共6家重点用能单位未向节能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督察组抽查了湖南久乐陶瓷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宏康陶瓷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近两年单位产品能耗均超过准入值、低于基准水平,能耗较高。

汨罗市、湘阴县等县市区多个已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全部完成或部分完成生产线建设,无一完成节能验收。督察组进一步调查发现,岳阳市2021年至2023年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共85个,完成节能验收的项目仅1个。

省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对邵阳市开展督察期间,发现该市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业无序发展,检验能力过剩。截至目前,邵阳全市共有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50家,检测线96条,设计年检测能力116.4万台。全市机动车保有量91.4万台(不含摩托车),2023年共检测车辆约32.74万台,仅占检测能力的28.13%。各检验机构为争夺车源,争相以“包过”名号来提高检测合格率。 

相关部门监管乏力。邵阳市生态环境部门无专门机动车尾气监管机构,仅抽调1名工作人员负责平台值守,监管力量薄弱,导致大量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线索也未深入调查核实。2021年以来,遥感监控平台在该市主干道发现530台车辆冒黑烟,生态环境部门却未倒查溯源超标行驶车辆,核实是否存在出具虚假合格报告问题;对邵阳市23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四不两直”抽查,发现6家存在弄虚作假。


(一审:夏博 二审:余画 三审:蒋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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