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3月14日讯(通讯员 罗杰斯)近几年来,随着中国汽车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新车保有量不断增加,消费者换车需求彰显,二手车又物美价廉,交易平台更加规范,导致二手车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仍有不少环节要多加留意。湖南人保财险特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的交易过程中,一定要多加注意,避免踩“坑”。
【案例简介】
2021年11月,郝爷爷在接自己的孙子路途中,因下雨路滑且视线不好,导致在变道过程中不慎追尾一台奥迪A6,造成自车受损、三者车左后保险杠及左后尾灯受损,郝爷爷致电保险公司及交警122。交警和保险公司查勘员都赶到了现场,交警查看车辆行驶证及驾驶员身份证,发现两个证件上的姓名不一致,交警询问郝爷爷车辆是谁的,郝爷爷说车辆是从别人那里买来的,但是没有去过户,交警告诉郝爷爷,根据公安部颁发的《机动车登记规定》,车辆转让之后未及时做好转让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保险公司查勘员在现场告诉郝爷爷,此次事故损失超万,但是车辆只购买了机动车辆强制保险,没有购买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此次事故自车损失无法赔付,另外三者车损失超过交强险2000元的部分也无法赔付,需要自己承担,郝爷爷听了需要自己承担上万的损失感到很惊讶。
郝爷爷告诉交警及保险公司查勘员,自己退休之后要开车接送自己的孙子上学,于是考了驾照,刚拿到驾照技术不熟练就想买台二手车练练手,自己从网站上搜索并比较了几家的价格,发现这家卖主的价格最便宜,于是就购买了此台车,到车管所去办理过户手续,发现此车辆环保排放标准不符合要求,无法在当地落户,为了图省事及便宜,就跟卖主签了个转让协议,当时卖主说车辆购买了保险,自己也没有认真看,没想到今天发生交通事故,出现这么多的问题,不仅要罚款,还要自己掏腰包承担上万的赔偿,郝爷爷很是后悔。
【案例分析】
本案中,郝爷爷忽视了两个问题,导致事故发生之后给自己带来了上万的经济损失及职能部门的处罚。
1、忽视车辆保险购买情况,导致发生事故无法赔付。郝爷爷在比较价格的时候,没有注意车辆的保险购买情况,价格方面没有做好深入比较和分析,导致购买车辆时价格便宜,但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要承担更多的经济损失,得不偿失。
2、购买二手车之前未掌握车辆转让登记的要求。跟卖主谈好之后前往车管所过户,发现车辆环保排放标准不符合当地落户要求,导致无法过户,为图省事,于是选择了简单但不合规的做法,导致受到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
【温馨提示】
在此,湖南人保财险提醒广大车友,二手车购买需要谨慎,及时查阅车辆的违章、尾气排放、保险购买情况等信息,切勿贪图便宜而给自己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1、认真查阅车辆购买保险情况,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必不可少。有些车主为了省钱只购买交强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投保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最高赔付限额为20万元,但是在财产损失上赔付很少,最多只有2000元,交强险相对更侧重于死亡伤残赔付。随着当前经济发展,豪车随处可见,现实生活中发生追尾、碰撞等交通事故事件也是频繁发生,尤其是节假日,高速公路更是事故发生的聚集地,随便撞坏一个奥迪大灯就是上万的损失,因此商业车险是有必要买的!
2、购买二手车辆之前,务必通过车辆登记证书查看车辆环保排放标准,并致电12123交通安全服务热线客服电话
咨询二手车落户的车辆环保排放标准,要购买符合当地标准的车辆才能及时办理车辆转让登记。根据公安部颁发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六章 第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六)机动车所有权转让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让登记的;(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未按照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