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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各学校大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日期:2022-07-06 16:46   来源:华声 • 经济   作者:刘春林   编辑:陈实

  华声在线7月6日讯(通讯员 刘春林)专题讲座、以案释法、模拟法庭、有奖问答……近来,雁峰区各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师生在活动中加深了对《民法典》的关注和了解,丰富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法治观念,进一步养成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以案释法,“民”辨是非

  民法典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可民法典究竟是如何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是如何维护人一生中各个阶段的权利,又是如何回应社会发展中的新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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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回答在学校师生当中普遍存在的这些疑惑,中南路小学邀请民警潘警官来校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依次向师生普及了《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相关内容与知识。

  “我被盗号了,游戏装备都没了,法律保护网络虚拟财产吗?”“妈妈,叔叔因为保护我而被汽车撞伤了,怎么办?”“小明借给我钱时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了,这样合法吗?”……

  一个个来自生活的鲜活的案例引发了师生对民法典的浓厚兴趣,不少人表示,没想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民法典有如此密切的关联,有了《民法典》这个“百科全书”,很多原来困惑的法律问题现在全弄明白了。

  靶向宣传,“法”润童心

  除了邀请民警来校进行讲座,不少学校还通过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民法典知识宣讲。

  白沙实验学校在各班开展了民法典主题班会,重点就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内容进行了讲解。课堂上,师生围绕“胎儿有没有继承权、小孩用父母手机里面的钱充值游戏怎么办、父母离婚孩子归谁孩子是否有选择权……”等问题进行讨论。通过互动交流,学生明白了法律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界限与权利区分,了解了民法典中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条款,明确了法律赋予未成年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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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从胎儿时期一直到成年,民法典都和我们一路随行,呵护我们每一个人的成长!”班会课后,很多学生表示对民法典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认识。

  “对小学生进行民法典宣传教育,就得从他们未成年人的身份出发,着重培养与他们年龄特点相称的守法意识、权利意识和规则意识。”学校负责人说。

  模拟法庭,“典”燃热情

  “我宣布,现在开庭!”随着一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日前,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在奇峰小学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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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拟审理的是一桩校园欺凌案件,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法警、证人、被告人等角色均由该校的学生扮演。庭审严格按照规范化庭审程序进行,经过宣读庭审纪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环节后,“法庭”引用《民法典》人身损害相关条款当庭作出了宣判,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流畅,高度还原了真实民事诉讼案件审理场景。“旁听席”上的师生们全程参与庭审现场的全部流程,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庄重、神圣与威严。

  庭审过后,不少学生表示,庭审让自己学到了很多在课本上学不到的法律知识,同时也激发了自己对法律和法律工作的浓厚兴趣。

  身披法袍的审判长曹娅琪说:“我要努力学习,长大了当法官、当律师,维护公平正义!”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希望,以模拟法庭的方式,加强对未成年人沉浸式的法治教育,让法治思想在他们心中萌芽,意义重大。”雁峰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雁峰区教育系统将全面落实“八五”普法各项任务,以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为重点,继续大力推进“法治进校园”,引导青少年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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