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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放宽Ⅰ型大城市落户条件
2023-08-07 15:41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

  聚焦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公安部8月3日发布26条措施,大到推进新型城镇化、对外开放,小到一张身份证、一本驾照。其中,在户籍政策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

  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

  根据上述措施,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健全以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亓希国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公安部充分发挥牵头部门职能作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便利畅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渠道、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截至2022年,1.4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47.7%。

  调整优化超大、特大城市落户政策

  上述措施提出,调整优化超大、特大城市落户政策,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更好地解决进城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问题。

  “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关键一环。”亓希国表示,公安部充分发挥人口管理对于人口有序流动的牵引作用,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其中,推动各地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进一步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

  上述措施要求,进一步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取消人才市场、众创空间等单位设立集体户限制,推行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设立公共集体户,便利各类人员落户。

  上述措施指出,支持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居住证互通互认。

  记者注意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出,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试点实施灵活落户政策

  上述措施指出,对农村籍大学生、科技人才、退伍军人因实际居住、就业创业等申请落户的,可以迁入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专家表示,上述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具有“含金量”,将进一步使更多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从而服务和助力高质量发展。   ■据新华社


(一审:余画 二审:邓望军 三审: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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