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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公安铲除一恶势力犯罪团伙
2020-10-09 21:21   来源:华声 • 经济  作者:彭孟海 编辑:欧阳锟

  ——4名“山霸王”获刑

  华声在线10月9日讯(通讯员 彭孟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桂阳县公安局精心部署、重拳出击,竭尽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净化辖区环境,维护广大群众利益。2019年底,桂阳警方通过加大排查和打击力度,成功摧毁桂阳县方元镇以郑某祥为首的一恶势力团伙。近期,桂阳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涉案人员郑某祥、郑某明、郑某妹和王某女等4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八个月。

  转包合同引发纠纷 村小组长誓夺山林

  早在1984年方元镇政府响应“政府办企业”政策号召,租赁辖区几个自然村的林地,开设方元林场经营管理,承包期限为40年,合同约定林木销售金额的10%作为村民小组租赁租金。到2004年,第一批林木成材出售后,方元林场便将嫌疑人郑某祥所在村的700余亩山林转包给当地村民经营,约定租期40年。到2017年下半年底,村民承包的林木也已成材待售,开始办理林木销售手续时,嫌疑人郑某祥等人为谋取个人利益,声称山林的租山协议及转包合同“程序不正当”,以承包方施工的山林非合同上所指山林为借口,不准承包方砍树,多次挑衅闹事。为拉拢人心、获取支持,在村民小组换届会上,郑某祥承诺:“如果你们推选我当组长,我就是死也要霸蛮把这片山林争回来!”

  无视二审生效判决 要求法院现场执行

  郑某祥当选小组长后,便组织村民筹集资金准备与承包方打官司,喝令承包方“不准动”。2018年6月桂阳县人民法院一审、2018年11月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均确认该山林的租山协议及转包合同合法有效。法院判决生效之后,郑某祥等人还是不服气,以“此山非彼山”为由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镇政府干部和派出所民警请县林业调纠办现场确认,均确定承包和转包合同所涉山林无误,但郑某祥等人依然坚持己见,拒绝调解结果,要求法院到现场执行判决结果。

  气焰嚣张出狠招 百姓干部闻之色变

  “如果我坐牢了,出狱就要弄死方元镇政府XX干部。”这是郑某祥在酒桌上放出的狠话。见郑某祥被抓,该团伙另一成员甚至在办案民警面前扬言“下次就看是你们的枪快,还是我们的刀快!”。2019年6月至11月期间,郑某祥恶势力团伙采取挖路、阻工、让九旬老人堵路等方式,10余次阻挠承包方砍伐、运输林木,价值损失近3万元。承包人苦不堪言,村干部、政府干部闻之色变,郑某祥恶势力团伙的恶劣行径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重拳出击快人心 保驾护航为人民

  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维护社会治安稳定,2019年12月6日,桂阳县公安局出动警力依法将郑某祥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摧毁。据调查,该团伙共涉及寻衅滋事行政案件4起,刑事案件1起。

  目前,郑某祥等恶势力团伙成员均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该案的成功告破,不但彰显了法律的严威,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同时,进一步树牢了桂阳公安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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