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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发好“三力”牢守农产品安全质量
2022-06-23 09:30   来源:华声 • 经济  作者:李敏 编辑:陈实

  华声在线6月23日讯(通讯员 李敏)“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舌尖上的安全”,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澧县司法局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在执法检查上着力、普法宣传上发力、公证服务上聚力,牢守农产品质量安全。

  在执法检查上着力

  4月下旬,县司法局会同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到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全县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调研,督促农业系统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并现场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检验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情况,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压实了执法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在普法宣传上发力

  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主体下发普法工作要点,实行工作报告制度,要求各责任主体定期向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强化主体意识,切实担负起普法责任。

  在公证服务上聚力

  县公证处积极参与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为群众资产安全保驾护航。2021年,对澧西街道高路铺村多名葡萄种植户购买假种子进行保全证据公证,让受到损失的种植户得到赔偿。2022年5月27日,澧县澧南镇仙峰村葡萄种植户金某因购买到假“阳光玫瑰”葡萄种子向澧县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作为向公安机关立案及后期损失赔偿依据,公证员在审查金某主体资格及购买凭证后,立即受理该案。6月1日,公证员到种植大棚对品种鉴定等过程全程监督,并督促鉴定专家及时出具专业评估定损意见。

  下阶段,澧县司法局将结合全省行政执法证换证契机,组织全县农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推动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增强普法责任单位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优化公证模式,服务“三农”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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