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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政府新年“1号文件”促就业
2019-02-22 09:58   来源:衡阳日报  作者: 编辑:陈实

衡阳日报讯(记者 李建平 通讯员 陈昌衡)记者昨从市人社局获悉,市政府2019年1号文件《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正式印发,其中明确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和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等九条高“含金量”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岗位。对采取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次性补缴所有欠费后,可按条件申请享受上述返还政策。稳岗补贴用于职工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二、加强创业引导。对正常运营1年以上并吸纳一定规模就业的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投入规模和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进一步推进全市创业载体建设。2020年以前,重点新建3个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打造20个市级创业孵化基地,50个县(市)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年孵化100家以上的企业,(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新增10000个以上的就业岗位。每年按规定给予创业孵化成功高、创业服务效果好的省、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予以创业孵化基地奖补。

四、继续实施创业资助工程。继续由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择优资助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100个个体工商户和50个优质初创企业。

五、适时开展创业大赛。市政府或人社、财政部门可组织中国创翼创业创新(衡阳)大赛,市级大赛组委会对获得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的项目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分别给予相应奖金。

六、积极实施青年见习计划。从2019年1月1日起,按照国家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将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社会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和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纳入就业见习基地范围。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由612个月调整为312个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基地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七、放宽大学生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条件及标准。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毕业两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海外留学归衡人员、职业(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或毕业生租凭经营场地、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标准由10000元提高至20000元,毕业两年以内放宽至毕业五年以内。

八、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结合基层实际需要和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需求,加大在基层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农业技术、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等领域购买服务的力度,吸纳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公共服务工作。依托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信息发布平台等渠道,定期发布求职、用人信息,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其收入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九、进一步放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市场,加大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领域政府购买力度。鼓励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经费用于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多元化。购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服务项目为就业服务和人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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