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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醴陵:环境监管全覆盖
2021-08-30 10:34   来源:华声 • 经济  作者:杨莹芝 叶佳鑫

  华声在线8月30日讯(通讯员 杨莹芝 叶佳鑫)近日,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茶山镇龙井村,村干部在巡查时发现湖南三六橡胶有限公司废气无组织排放,迅速上报茶山镇进行处置,该镇及时将线索上报醴陵市生环委办,收到线索后,醴陵市生环委办立即通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针对企业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下达处罚决定和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告知书,要求企业立即开展整改并督促该企业购买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将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醴陵是传统工业城市,全市申领排污许可证单位共269家,排污登记单位1518家。排污单位数量多,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压力大、任务重,可醴陵市生态环境部门一线执法人员仅20余人,执法力量偏弱。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求,今年以来,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科学决策下,醴陵市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模式,成为省生态环境厅“四严四基”第二批制度创新中的“基本格局”试点单位。探索将生态环境巡查处置责任下移至镇(街道)和村(社区),发动各镇(街道)及村、社区力量参与生态环境监管。

  设立二级生环委机构。醴陵市生环委办指导各镇(街道)参照醴陵市生环委会架构设立二级生环委机构,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设置独立办公场所。要求二级生环委会组成成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每月生态环境工作推进图和各村(社区)网格员信息表必须上墙。

  建立环境保护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采取“分块管理、网格细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醴陵市级与各镇(街道)、经开区营商环境管理局以及各村(社区)行政区域监管的三级网格化责任监管体系,真正实现“村巡查、镇处置、市执法”的分级监管原则,建立“绿水青山卫士群”和24个镇(村)网格化管理微信群,实现环境监管行政执法与各镇(街道)、经开区营商环境管理局及各村(社区)环境监管无缝对接,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

  据了解,今年7月以来,醴陵市充分发挥“村巡查、镇处置、县执法”机制,共巡查工业企业1010家、矿山124家、畜禽养殖户1923家、河道砂石开采143家、集镇水体403条,制止农作物秸秆焚烧95处。对企业及个人破坏生态环境起到了有效震慑,确保了辖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得到全面排查和整治。

  接下来醴陵市将进一步发挥该市生环委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牵头抓总的作用,健全调度、督查、会商、约谈等长效管理制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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